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隱私聲明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基於辦理諮商輔導、職涯輔導、心衛推廣及學習發展等必要工作,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皆以尊重您的權益為基礎,並以誠實信用之方式及以下原則為之。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本校如何蒐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訊,請務必詳細的閱讀本聲明書之各項內容。若您未滿十八歲,應於您的家長、父母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勾選同意後提供您的個人資料。

一、機構名稱: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基於辦理諮商輔導、職涯輔導、心衛推廣及學習發展之必要工作或經個人資料當事人同意之目的 (含特定目的○○一人身保險、○○二人事管理、三六存款與匯款、四三志工管理、○五八社會服務或社會工作、○七八計畫、管制考核與其他研考管理、○九○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一九教育或訓練行政、一一七、就業安置、規劃與管理、一二九會計與相關服務、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一五八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一五九學術研究、一六八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處理、一八二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三、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

透過書面、數位等合法方式而取得個人資料。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C002辨識財務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11個人描述、C012身體描述、C013習慣、C014個性、C021家庭情形、C022婚姻之歷史、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C024其他社會關係、C031住家及設施、C032財產、C033移民情形、C035休閒活動及興趣、C036生活格調、C038職業、C040意外或其他事故及有關情形、C051學校紀錄、C052資格或技術、C053職業團體會員資格、C054職業專長、C057學生(員)、應考人紀錄、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2僱用經過、C063離職經過、C064工作經驗、C065工作、差勤紀錄、C066健康與安全紀錄、C068薪資與預扣款、C071工作評估之細節、C081收入、所得、資產與投資、C082負債與支出、C083信用評等、C084貸款、C111健康紀錄、C112性生活、C113種族或血統來源、C114交通違規之確定裁判及行政處分、 C115其他裁判及行政處分、C116犯罪嫌疑資料、C117政治意見、C118政治團體之成員、C120宗教信仰、C121其他信仰。

五、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本校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相關法令就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臺灣地區(含離島地區)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淡江大學、公務機關、相關委外廠商。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1.電子文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

2.符合個資法第20條規定之利用。

六、個資當事人得依個資法規定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個資當事人行使上述權利時,須填具申請表並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向本中心提出申請。若委託他人辦理,須另出具委託書並同時提供受託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核對。

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本校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以為憑辦。

七、前條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不得妨礙本中心業務執行與依所負之義務,受理後於法定時限內為准駁之決定,並將其原因以通知請求人。

八、個資當事人應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個資當事人應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中心(商管大樓B408室)或來電(02-2621565622212270)辦理更正。

九、個資當事人如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導致緊急事件無法聯繫、辦理保險等,將影響個資當事人權益,請特別注意。

十、本中心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

十一、如對本中心隱私聲明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有任何指教,請洽本中心業務承辦人陳稚縈(02-2621565622212270)。

我已閱讀並同意上述個資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