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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資中心 | 一、為落實多元文化主體性,並鼓勵各界結合青年推動都市及原鄉地區原住民文化發展工作,文化部以106年5月12日文源字第10620152342號令公布「文化部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二、依本要點規定,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及大專院校,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06年6月30日。
三、 另文化部配合前揭補助作業要點公布,訂於本年6月10日至16日辦理分區受理申請說明會(共6場次),參與對象包含公部門代表(含各地方政府、鄉鎮公所等相關單位)、各大專院校,以及關心都市與原鄉地區原住民族文化之傳承與發揚之民間立案組織團體等。本年各場次地點及時間如下(詳如附件3):
(一)中區:6月10日,臺中市政府東區勞工服務中心3樓中型教室。
(二)東區(1):6月12日,臺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明室。
(三)東區(2):6月13日,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會議室。
(四)北區(1):6月14日,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
(五)北區(2):6月15日,桃園市原住民文化會館(暫定)。
(六)南區:6月16日,高雄市講師工會會議室。
四、 旨揭活動一律採網路報名,聯絡資訊:社團法人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王小姐(電話:049-2421167分機轉3),相關資訊公布於文化部獎補助系統資訊網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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