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申請(113.2.19~113.3.1)
發佈單位住輔組
內容申請資格:凡領有政府機關「低收入戶證明」者,且前一學期(112-1)學業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之學生(新生、轉學生、研究所新生除外),得依「淡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實施要點」申請住宿費補助。

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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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112-2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申請公告1130119.pdf
淡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實施要點1130119.pdf
淡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申請表.docx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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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1/19 13:10:14
最後維護時間2024/1/26 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