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1學年度第2學期淡江大學住宿輔導組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申請
發佈單位住輔組
內容一、申請資格:凡領有政府機關「低收入戶證明」,且前一學期(111-1)學業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之學生(轉學生除外),得依「淡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實施要點」申請住宿費補助。
二、補助費用:
(一)松濤館:
僅補助住宿費12,300元(4人雅房)。(不含網路暨電話使用費639元、宿舍保證金2,000元及學生宿舍自治會費100元)。
(二)淡江學園:
僅補住宿費19,250元(不含宿舍保證金5,000元、管理費3,000元、學生宿舍自治會費100元及水電冷氣費)。
三、獲准住宿費用補助者,須於當學期內完成義務服務時數50小時,協助宿舍運作及業務推展。未能於當學期服務滿50小時者,本組得視情節停止其次學期申請權利。
四、申請期限:自112年2月13日至2月24日17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須繳交文件:
(一)住宿費補助申請表。
(二)112年政府機關「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四)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單(轉學生免附)。
六、繳件地點:備齊相關資料繳於開學至所屬辦公室(松濤館、淡江學園)辦理。
或郵寄方式,封面請備註[低收補助申請文件]:
松濤館地址:25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住宿輔導組(Z2200);
淡江學園地址:251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一段149巷17號。
七、如有問題請洽詢:
松 濤 館:(02)2621-5656轉2154,傳真:(02)2623-2194
淡江學園:(02)2621-5656轉3481,傳真:(02)2626-6961
相關圖片<無>
相關連結<無>
附加檔案 111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申請公告.pdf
住宿費補助申請表.docx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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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1/18 12:41:5
最後維護時間2023/2/14 12: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