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學生宿舍防疫措施.1110524修正
發佈單位住輔組
內容1.依教育部111年4月25日大專校院防疫會議指示:除中重症確診個案外,其餘均不得送 往醫院、集中檢疫所、加強型防疫旅館或防疫旅館;輕症確診個案及居家隔離者,以返家居家照護及居家隔離為原則。

2.為防阻疫情於宿舍擴散,依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持續營運計畫:
(1)本國籍、依附在台親友之境外住宿生確診或匡列密切接觸,返家進行居家照護/居家隔離。教育部於5月3日提出相關補助方案,可補助同學返家旅費,建議及早安排,減少日後移動時交通工具受限。
(2)無法返家之離島生、無依附在台親友之境外住宿生確診或匡列密切接觸,則移至照護/隔離宿舍進行隔離。

3.確診住宿生:7天居家照護+7天自主健康管理,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快篩陰性,可返回宿舍 ,出寢室應佩戴口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可與人聚會、吃飯。
密切接觸者(宿舍同住室友):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未打滿3劑疫苗)或是0+7天自主防疫(打滿3劑疫苗),7天期滿快篩陰性可返回宿舍。

4.住宿生如被匡列實施「3天防疫假」,不得到校上課,請自行返家進行防疫。無法返家者,3天期間盡量留在寢室,不宜離開宿舍,三餐可由室友、同學協助購買、取餐。

5.居家照護/自主防疫期滿,請將個人快篩陰性結果及學生證照相傳給所屬輔導員,以恢復門禁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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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2/5/12 11:12:1
最後維護時間2022/5/24 11: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