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學務處公告】教育部因應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校園防疫工作注意事項,請妥為準備開學各項防疫事宜
發佈單位住輔組
內容一、依教育部109年9月8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30773號函辦理。

二、旨揭注意事項執行作法重點摘要如下:

(一)健康監測機制:全體教職員工生均須配合辦理每日自主量測體溫並上傳相關系統。

(二)社交距離及佩戴口罩:到校上課,教室內須全程佩戴口罩,平時應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至人潮擁擠及密閉空間務必佩戴口罩。

(三)大型集會活動防疫:須保持社交距離並落實實名制;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四)教室及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

(五)體育課程教學實施: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應保持社交距離;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六)校園空間開放:應落實實名制及體溫量測,並注意蒐集民眾個人資料之保護。

(七)停課標準:依指揮中心疫情調查結果,優先辦理學校實體課程停課事宜,以線上課程或於復課後利用週間補課。

(八)教職員工生出國:出國案件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過後再行前往;倘有必要性、急迫性時,校長應審慎評估。

(九)防疫期間學生因出現症狀需請假:如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腹瀉、失去嗅覺、味覺等相關症狀,應立即就醫診治或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到校上課上班,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十)居家檢疫期滿後7日內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

三、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 郭碧英教官 分機:2216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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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0/9/9 16:45:54
最後維護時間2020/9/9 16: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