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共同防杜非洲豬瘟入侵,切勿利用網購或返國入境時攜帶肉製品,若以快遞或貨物方式違規輸入豬肉產品,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發佈單位衛保組
內容說明:
一、依教育部9月11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121005號函辦理。
二、因應近來查緝單位於我國境內查獲走私越南肉品檢測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案例,且亞洲及歐洲各國持續發生非洲豬瘟疫情,今年疫情更新增馬來西亞及不丹,並擴及位於加勒比海地區之多明尼加,亦將威脅到美洲各國,顯示國際間非洲豬瘟疫情仍十分嚴峻。
三、為落實我國邊境檢疫,請於入境時勿攜帶或以快遞及郵包寄送豬肉產品及含肉月餅等檢疫物。相關罰則如下:
(一)倘自過去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違規者裁處新臺幣20萬元罰緩,第2次違規者即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緩。
(二)如以快遞或貨物方式違規輸入豬肉產品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三)上述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之外來人士如未具居留身分,遭裁處新臺幣20萬元罰緩而無法當場繳清者,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防檢局轄區分局移送內政部移民署拒絕其入境。
(四) 減少剩食3大招:「點餐考量個人飲食量、個人飲食需求提早告知、打包剩餘料理不浪費」,希望人人從自己的小動作做起,共同珍惜食物,一起做好廚餘減量工作。
相關圖片
相關連結<無>
附加檔案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無>
點閱人次16 次
發佈時間2021/9/13 10:46:50
最後維護時間2024/2/26 8: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