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校內工讀同學請注意-外僑課稅有新規定
發佈單位僑輔組
內容外僑課稅新規定:
97年8月13日起在一課稅年度內居留未滿183天的外僑,一律按非居住者的方式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稅。薪資及利息所得的課稅率是20%。相關事項詳如國稅局公告(如附件)。

本校校內工讀同學請注意:
本年度87年1月1日起至今在台居住滿183天(需扣除寒暑假出境期間)..年底前薪資未達20萬1,000元(免稅額7萬7,000+(單身)標準扣除額4萬6,000+薪資扣除額7萬8,000)者可攜帶〝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交給工讀單位申請〝免預扣稅〞。明年需至國稅局申報納稅。

◎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可備以下證件至移民署申請。
1、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移民署櫃台領取)
2、護照正本。
3、居留證正本。
4、申辦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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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日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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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08/12/10 8:56:26
最後維護時間2011/6/22 19: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