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112年度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
發佈單位諮輔中心
內容1.適用對象:設籍或學籍為彰化縣且年滿18歲至29歲以下青年,並為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2.申請資格:青年學生於在校最後一學期透過「彰青創薪實習站」或其他求職平台尋找實習職缺並面試媒合成功後,逕至企業實習,於畢業後繼續留任原實習企業就業,且薪資達新台幣(以下同)2萬8000元以上,連續受雇同一僱主滿30日以上,即可檢具申請文件向彰化縣政府申請。
3.計畫詳細資訊,請見網站連結。
相關圖片<無>
相關連結https://events.104.com.tw/chcg/20230118/
附加檔案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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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2/16 9:8:48
最後維護時間2023/2/16 9: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