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110學年度專業證照獎勵核定名單及獎勵金額
發佈單位諮輔中心
內容說明:
一、依「淡江大學學生專業證照取得獎勵要點」與「獎勵證照類(級)別表」辦理。
二、本年度獎勵金預計於核定名單公告後1個月內撥款,核定名單及獎勵金額詳如附件,請轉知獲獎同學。
三、業務承辦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張立卉專員,分機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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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110(2)核定名單及獎勵金.xlsx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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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2/5/6 15:16:5
最後維護時間2022/5/6 15: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