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第8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招生
發佈單位諮輔中心
內容*開課時間及人數
(一)以每一學年度為一期,111學年度自111年9月至112年3月。固定於週六及週日開課(除彈性調整外,寒假期間不排課),每週授課12小時為原則,每週課後辦理課後評量。 (二)課程總時數為170小時,內容包含金融基礎教育課程、專業證照課程、實務專業課程等,每週課後辦理課後評量,以及配合課程進度參加證照考試。
*辦理日期與課程時間
配合大學校院111學年度行事曆,將於111年9月17日起開辦,每週週六及週日9:30至16:30上課(中午12:30至13:30為休息時間),預計課程辦理至112年3月。每科課程完畢後16:30至17:30辦理課後評量,以評估參與學員學習成效。
*招生對象資格
(一)學員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就讀國內大學校院之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不限科系)。
2.最近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者。
3.最近一學期操行成績無懲處紀錄者。
4.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3)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4)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5)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
(二)報名學員須檢附以下相關文件:
1.勾選4.財務或其他條件之(1)或(4)者,應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社福單位證明相關文件。
2.勾選4.財務或其他條件之(2)、(3)或(5)者,應述明符合條件之理由,並檢附主修科系系主任簽章之推薦表(如附錄四)。
3.學員自行至專班網頁填寫報名資料並列印文件(內含報名表及學員報名須知),以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大一至大三上學期成績單及財務或其他符合條件證明文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社會福利資格證明或附錄四之主修科系系主任簽名之推薦表〕,送交學校指定窗口審核。

*申請方式 由符合招生對象資格條件之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各校得就有志從事金融就業、品行與學習表現兼優,並以家庭經濟狀況(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受社會福利輔導)等條件自行決定推薦順序(若為原住民或新住民身份優先推薦),並填具111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推薦學員名單(附錄五),連同各推薦學員所附之個人證明文件,以郵遞方式送交證基會彙整,經主辦單位核定後公告各班學員名單。

有意願申請的同學,請於 5/25 (三) 15:00 pm前將申請文件交至諮輔中心蔡小姐收 (分機#2221 ;604423@mail.tku.edu.tw) ,逾期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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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2022/1/1
結束日期2032/6/1
點閱人次11 次
發佈時間2022/4/18 10:31:6
最後維護時間2022/4/18 1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