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2學年度第2學期各類學生就學優待減免申辦相關規定
發佈單位生輔組
內容【重要說明】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教育部推行另一助學方案--定額減免(限大學部且具有學籍之本國籍學生),日間學制:定額減免1萬7,500元,進修學制:每學分學雜費減免50%,(一學期上限1萬7,500元);學生免提出申請,由學校直接在學雜費繳費單上扣除定額減免金額。

**如要辦理就學優待減免或其他部會的就學補助(例如:軍公教子女、失業勞工子
女補助等)的學生請勿持扣除定額減免的學雜費繳費單先行繳費。

**要辦理就學優待減免的同學請先至生輔組辦理,扣除減免金額後,再持修改後
繳費單繳費;如要辦理其他部會的就學補助的同學,請洽生輔組辦理繳費單改
單,再行繳費。

**就學優待減免、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及定額減免均為政府補助款,僅能擇一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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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2024/1/5
結束日期2034/2/26
點閱人次1623 次
發佈時間2024/1/5 13:56:2
最後維護時間2024/1/18 8: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