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2-1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第二階段辦理公告
發佈單位生輔組
內容一、申請學雜費減免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為本校在學學生,具有軍公教遺族、原住民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等減免資格之一者,才可申請。請先至學生事務資訊系統(http://www.sis.tku.edu.tw)申請,選擇學雜費減免,登入後填寫資料後再列印申請書,簽名後連同應繳證件於截止日前送繳生輔組(商管大樓B421室)。
二、申請方式及時間如下:
(一)申請換發繳費單後繳交差額或貸款:舊生請於7月3日(一)至7月27日(四),新生請於8月7日(一)至9月6日(三)(配合本校上班時間)先至生輔組辦理減免,核准後依財務處公告開放繳費日起自行至財務處/「繳費單及繳費證明查詢、列印」專區列印註冊繳費單,並應於9月8日前完成繳費。
※欲辦理就學貸款者,應先申辦減免,憑更換後之差額繳費單至台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收件時間:7、8月週一至週四 8:00至17:00,7/10~7/13學校全休期間暫停辦理;9月週一至週五,8:00至17:00。
※進修學士班新生及轉學生新生請於教務處規定之報到註冊日前辦理,欲申辦貸款者,亦請提前辦理減免更換差額繳費單後再貸款。
※進修學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繳費單上扣除之減免金額均為暫定,俟開學加退選課程截止日後,將再依實際選修學分數計算減免金額給財務處,併入加退選後補繳及退費作業一起進行。
(二)繳費或貸款註冊後才取得減免資格、或特殊因素未及於繳費註冊截止日前完成減免申請者:請於9月11日(一)至9月15日(五)止辦理補申請手續。
三、各類減免身分及繳交證件如附檔,各種身分均需繳交申請書及個人資料授權使用同意書,應繳交證件中列有戶籍謄本者,可以電子戶籍謄本紙本繳件。
相關圖片<無>
相關連結<無>
附加檔案 112(1)各類學生申請就學優待減免應注意事項公告.pdf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無>
點閱人次1336 次
發佈時間2023/6/21 14:16:2
最後維護時間2023/8/7 10: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