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函轉國防部有關「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第8款第7目勘誤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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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105教育部兵役法43條8款7目勘誤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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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日期20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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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9/22 15:41:8
最後維護時間2016/9/22 1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