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延修生「緩徵延長修業」申請說明
發佈單位生輔組
內容
1.本校延長修業(延畢)同學,除戶籍(身分證背面之地址)異動外,不必另外申辦。生輔組會在9月學生註冊後,統一繕造《延長修業名冊》函送各縣市政府。(如有戶籍異動,學生應主動至生輔組變更。)

2.各戶籍地兵役單為因應徵兵作業需要,如需調查同學下學年是否繼續就讀,可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預計畢業證明書」。

3.7月至9月暑假期間如收到《兵役徵集令》,請持徵集令向生輔組申請《暫緩徵集證明書》,再至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辦延後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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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重要性重要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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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3/5/27 15:46:5
最後維護時間2013/5/27 15: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