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為拓展場域藝文新氣息,推動文化觀光,提高民眾藝文參與,本處特提供表演場地,鼓勵國內表演藝術相關之學校社團及優秀藝文團體發揮創意,秀出精湛才藝,共同營造藝文氛圍。
2演出日期時間:為顧及東北季風及氣溫對戶外演出及觀眾的影響,演出月份之演出時間如下(114年度):
1、1 月至 4 月 、 10 月至 1 2 月 下午 4 時開始,下午 5 時結束,演出時間 1 小時。
2、 5 月至 9 月 下午 5 時開始,下午 6 時結束,演出時間 1 小時。
3.相關申請計畫請參閱附加檔案或至https://www.cksmh.gov.tw/News_Content.aspx?n=6216&s=224670下載。
4.本案須由學校出具社團證明,請有意申請補助的社團請於10/18前將申請資料送課外組劉豐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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