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112學年度第2學期展翼助翔獎助方案及獲獎名單
發佈單位諮輔中心
內容一、獎助對象
本校在學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一)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除外) :包含 A.低收入戶學生、B.中低收入戶學生、C.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D.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三) 原住民學生。
(四)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五)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 3 歲子女之學生。
(六) 其他身份(須經學校行政程序認定資格)。
二、獎助對象、條件及方式
(一)學業成績優異學生
1. 就讀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含碩、博士班研究生)經濟不利學生,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在班排名前30%或 85分(含)以上。
2. 前一學期擔任諮輔中心課業輔導助教,且參加實體或線上研習活動。
3. 前一學期協助個別課業輔導至少5節課,受輔導學生接受課輔至少2節課,且該輔導科目學生學期成績及格,每人單科獎助至少10,000元,每人每學期至多獎助2科。
4. 獲獎助者,須繳交1篇教學歷程。
(二)非學業成績優異學生
1. 就讀本校大學部之經濟不利學生,至本校課業輔導預約系統申請並參加諮輔中心個別課業輔導者。
2.前一學期申請並準時出席諮輔中心提供的個別課業輔導單科至少 4 節課,且受輔導科目學期成績及格,每人單科獎助至少 3,000 元,每人每學期至多獎助 2 科,以申請課業輔導科目為期中考不及格或重修者優先。
3.獲獎助者,須繳交1篇教學學習歷程。
三、本方案經費來源為113年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提升高教公共性:完善就學協助機制,有效促進社會流動」,獎助名額、金額及核發日期得視經費及實際情形調整,用罄即不再核發。如有調整,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

四、本方案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連結。

五、業務聯絡人: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宋念瑾組員(02-26215656分機3531)。

***獲獎名單詳附件***
相關圖片<無>
相關連結<無>
附加檔案 112(2)淡江大學展翼助翔獎助方案.pdf
112(2)展翼助翔獎助方案獲獎名單.pdf
重要性重要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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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4/19 10:31:10
最後維護時間2024/5/23 14: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