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根據林賢修在1997年的書《看見同性戀?》之考證,「同志」一詞最先由香港作家林奕華在1991年引進台灣,經由香港學者周華山在1995年所寫的書《同志論》所炒熱,而後流行於台灣的學術圈及大眾媒體。  

       按照周華山《同志論》一書的用法,「同志」一詞涵蓋同性戀者、雙性戀者,以及支持同/雙性戀解放的異性戀者。其中,以雙性戀者最貼近於周華山心目中「同志」之理想所指。就周華山看來,「同志」一詞當然不等同於,也不可以簡化為「同性戀者」。

        儘管如此,在大眾媒體上,不容否認的,「同志」一詞已被視為等同於「同性戀者」,且成為「同性戀者」的代名詞。周華山所謂的「雙性愛同志」及「直同志」,幾乎全被媒體遺忘。

        不過,在學術圈內,許多學者並不贊成將「同志」等同於「同性戀者」。其中,尤以建構論者及酷兒(queer)的支持者之反對最為強烈。然而,學術圈內將「同志」等同於「同性戀者」之學者亦頗為眾多。 

        在同性戀和雙性戀圈內,由於受到大眾媒體及學術界的雙重影響,因而對於「同志」一詞的用法,亦頗為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