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淡江學園】 109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費補助申請須知
發佈單位住輔組
內容一、申請資格:領有政府機關低收入戶證明,且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平均 成績達60分以上之學生(新 生、轉學生、研究所新生除外),得依 「淡江大學 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實施要點」申請住宿費補助。
二、補助費用:僅補助住宿費19,250元(不含管理費3,000元、宿舍保證金5,000元)。
三、獲准住宿費用補助者,應盡之義務:須執行50小時服務時數,由住宿輔導組安排並於當學期執行完畢;若未執行完畢,將追繳所欠繳之住宿費。
四、申請期限:自9月7日至9月30日12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需繳交文件:
(一)填妥住宿費補助申請表(請至住輔組網頁/表格下載 區/,下載運用)後,併同下列資料繳交。
(二)109年政府機關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設籍台北市者 為低收入戶卡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四)須繳交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單。(新生、 轉學生、研究所新生免附)
六、文件送交地點:淡江學園2樓辦公室。
七、承辦人:李展蝶輔導員,電話: (02)2626-6911轉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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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無>
附加檔案 住宿補助注意事項.pdf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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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0/9/7 14:57:54
最後維護時間2020/9/7 14:5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