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松濤館】 109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費補助申請須知
發佈單位住輔組
內容一、申請資格:領有政府機關低收入戶證明,且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之學生(新生、轉學生、研究所新生除外),得依 「淡江大學學生宿舍住宿費補助實施要點」申請住宿費補助。
二、補助費用:僅補助住宿費12,300元(4人雅房),不含網路暨電話使用費639元、宿舍保證金2000元及學生宿舍自治會費100元。
三、獲准住宿費用補助者,應盡之義務:須執行50小時服務時數,由住宿輔導組安排相關工作,並於當學期執行完畢。
四、申請期限:自9月7日至10月7日12時止,逾期不予受理。(收件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
五、申請需繳交文件:
(一)填妥住宿費補助申請表(請至住輔組網頁/表格下載區/,下載運用)後,併同下列資料繳交。
(二)109年政府機關低收入戶證明正本(設籍台北市者為低收入戶卡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四)須繳交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單。(新生、轉學生、研究所新生免附)
(五)以上文件審核無誤,現場填寫領據後繳交,即完成。
六、文件送交地點:松濤館行政人員辦公室(Z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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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109-1住宿費補助申請須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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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0/9/1 11:11:21
最後維護時間2020/9/1 13:4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