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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輔組 | 1.已核定床位但欲放棄者,應至住輔組網頁下載【淡江大學淡水校園學生宿舍退宿家長同意書】並填妥且簽章後,於8月30日中午12時前依住宿館別傳真:淡江學園02-26266961。逾期未通知且不住宿者,除不可抗拒之因素外,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處理。
2.經核定住宿者,未能於9月1日及9月2日進住報到,應依規定申請展延;無故未於規定期間內辦理進住報到者,視為放棄權利,即使已完成繳費亦立即取消床位。
3、住宿繳費單請於8/30開始自行上網列印繳費(繳費單不再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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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827淡江學園候補公告.pdf | 最新 | <無> | <無> | 1806 次 | 2018/8/27 16:2:17 | 2018/8/27 16: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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