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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輔組 | 一、已核准床位但欲放棄者,應至住輔組網頁下載「淡江大學淡水校園學生宿舍退宿家長同意書」並填妥且簽章後於8月10日下午4時前傳真:(02)2623-2194至住輔組辦公室。逾期未處理者,除不可抗拒之因素外,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議處。
二、經核定住宿者,未能於期限內進住報到,應依規定申請展延;無故未於規定期間內辦理進住報到者,視為放棄權利,即使已完成繳費亦立即取消床位;作業時間另行公告。
三、住宿生如因特殊原因申請寢室異動,於開學後填送淡江大學學生報告用紙(申請學生宿舍寢室異動單)至住輔組辦公室辦理;申請更換寢室,每學年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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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松濤館舊生床位編配結果公告(1060608).pdf | 一般 | <無> | <無> | 2232 次 | 2017/6/8 15:32:1 | 2017/6/8 15: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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