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松濤館重要法規變更公告】
發佈單位住輔組
內容一、境外舊生於候補床位抽籤時,將視同一般生進行電腦亂數抽籤結果排候補序
號,無分配床位優先權。(法規依據:「學生宿舍住宿申請須知」)
二、放棄床位:凡已核准住宿,無故未於規定期間內辦理報到者(含未報備自行
退宿及已完成繳費者),立即勒令退宿,並將床位遞補他人。(法規依據:「學
生宿舍住宿申請須知」)
三、住宿學生必須參加「宿舍消防安全逃生演練」,違犯者,應屆畢業生依學生
獎懲辦法相關規定議處,非應屆畢業生取消次學年住宿申請資格。(法規依
據:「淡水校園松濤館輔導與管理實施要點」)


備註:以上法規異動於105年1月5日住宿輔導組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組務會議修正通過,報請學務長核准後105年1月25日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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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松濤館重要法規變更公告(網頁).docx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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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6/3/14 20:29:7
最後維護時間2016/3/14 2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