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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組 | 1.請於5月31日前,將匯款同意書(已填過免附)、出席紀錄表及領款收據(老師親簽)送課外組核銷,補助4000元款項將由課外組統一匯入老師帳戶,請勿先行墊支。
2.相關文件皆須紙本繳件,請提前作業,若逾期核銷將取消該項補助。
3.若無法將核銷資料親送課外組,可郵寄至課外組林泰生先生收。
地址:25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淡江大學課外活動輔導組(體育館SG315室)林泰生先生收 | <無> | <無> |
1122匯款資料表、出席表、收據.doc | 一般 | <無> | 2024/6/1 | 28 次 | 2024/5/6 8:10:24 | 2024/5/14 14:1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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