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依104.05.12課外活動輔導組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組務會議通過,104.06.10處學法字第1040000024號函公布:「一、凡各社團舉辦一切活動,均須於事先完成申請手續,期中、期末考當週及前一週暫停社團活動。」請確實遵守以上規定!
發佈單位課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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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日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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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5/6/15 15:37:8
最後維護時間2016/6/14 14: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