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滿興先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如下:
一、獎助金額:每名1萬元。
二、獎助名額:15名
(一)文、理及外語學院:每院各2名。
(二)工及商管學院:每院各3名。
(三)教育、國際及全發學院:每院各1名。
三、申請資格:
(一)限109學年度具有下列教育部規定之學雜費減免資格之一的大學部學生申請: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6.原住民
7.另未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但109學年度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者
(二)前學期學業成績75分(含)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需109年8月1日以後迄今,曾參加校內外非課程排定之學習活動 (包含講座、研習、學習社群、學習工作坊等)4小時(含)以上。
(四)以未獲其他獎學金者為優先考量。
四、請先至學生事務資訊系統登錄申請:https://www.sis.tku.edu.tw/ →獎學金→點選登入(以學號、密碼登入)→校內獎學金→申請紀錄→申請,選擇獎學金獎項後輸入各項資料,點選申請儲存後再列印申請書,簽名後連同應繳證件於截止日前送繳生活輔導組。
五、應繳證件
(一)申請書
(二)前學期成績單
(三)符合學雜費減免相關證明:如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戶籍謄本或領取弱勢助學金補助證明等。
(四)4小時(含)以上之研習證明及250字(含)以上之反思心得。
(五) 無須繳交存摺封面影本,但需已至出納付款查詢平台登錄金融帳戶,並經出納組審核通過。
六、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3月5日(星期五)截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10∼下午5:00;逾期繳交者,不予受理。
七、申請書連同應繳證件請於申請截止日前繳交至下列地點:
淡水校園:請至生活輔導組(商館大樓B421室)辦理。
蘭陽校園:請至聯合辦公室(CL312)洽馬小姐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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