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文化部修正發布「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分級管理辦法」,請參考。
發佈單位生輔組
內容說明:
一、依據台北市影音節目製作商業公會105年8月16日北市影音製昌字第085號函辦理(附件1)。
二、上揭公會提供文宣品正反面及貼紙各50份,放置於商管大樓B402提供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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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附件1_台北市影音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函.pdf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2016/8/31
結束日期2026/12/31
點閱人次11 次
發佈時間2016/8/31 16:47:34
最後維護時間2016/8/31 16:4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