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防疫升級重要宣導 (5/20更新)
發佈單位學務長室
內容【防疫升級宣導(5/20更新)】
1. 學生均採遠端學習,不得到教室上課。教師不得要求學生到校上課。
2. 教師若需採居家遠端教學,請向教務處申請並應通知學生。
3. 學生若有特殊需求必須到教室上課,應事先向教務處申請並查閱教務處公告遠端教學之教師/課程名單,確定教師是否到校,再決定是否前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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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1/5/12 20:35:20
最後維護時間2021/5/21 9: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