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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資中心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1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
一、專班說明:
(一)公益專班招收對象需具備有效「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最近一學期學業平均 65 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清寒條件之 114 學年度大學應屆畢業生(不限科系)。
2.清寒條件研究生。
3.非清寒身心障礙學生。
(二)符合下列條件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系主任推薦表,詳見附件: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3.特殊境遇家庭身分。
4.家庭遭受重大事故。
5.家中負擔家計者無法工作。
6. 其他需財務協助情況。
(1-3須附相關證明,4-6須述明理由並附系主任推薦表)
(三)課程及報名方式詳見附件, |  | <無> |
1.pdf
2.pdf
3.pdf | 一般 | <無> | <無> | 0 次 | 2025/5/5 8:46:49 | 2025/5/5 8:4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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