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MUST 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函知為專重智慧財彥權,貴單位如於校園舉辦之『成果發表、迎 新活動せ畢業舞會せ校慶活動せ校圜演唱會..等音樂性質』 活動;或於校圜期間或校內各場所(非課堂教學),若有使用音樂作為公開演出需求,祈惠予代為宣導需事先取得音樂著作財彥權人或集管團體之授權,再使用音樂,敬請查照辦理。
發佈單位課外組
內容說明:
一、以演技せ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箸作內容;或於校圉內課間或校內各場所(非課堂教學,例如:圖書館),利用厝播系統之擴音設備,或視聽設備、電視牆等方式播放音樂、影片等供公眾観賞聆聽,皆涉及音樂箸作(詞、曲)之公開演出權,而著作人專有其著作之「公開演出權」。
二、本會(社圍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MOST) 係經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民國 88 月核可設立之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圍體,得執行音樂著作之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公開權之授權。並為國內個人會員(如:王力宏せ五月天、伍佰、洪滎宏せ陶?、陳昇、陳明章、陳綺貞、陳樂融、黃立行、張宸嶽、鄭進一…等)及回體,員(如: SONYEMI 、滾石せ環球せ華納せ棓信…等)兩千__::..百多位詞曲作者及音樂版權公司專屬授權所維成。
三、又除上述國內會員之音樂著作外,本會尚與國外集管團體,如英せ美、法せ香港、新加坡、日本、韓國、大陸…等簽訂互惠契約成為姊妹協會,而得代表其授權國內利用人使用。因此,本會管理之音樂著作數量全球超過 8200 萬首,其中含本會會員作品近 28 萬首。音樂類型包括國╱台╱客語歌曲、流行及古典音樂與廣告音樂等。
四、如係舉辦活動使用本會管理之音樂,敬請於舉辦活動前務必向本會申辦「音樂著作公開演出個別授權」;如係於校圉課間或校內各場所(非課堂教學)播放本會管理之音樂,亦請事先向本會取得授權再使用音樂或影片,免於造成任何侵權之虞。
五、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與「使用者付費」原則,以及保障本會厝大會員之権益,函請蕢單位於函到後主動轉知相關活動主辦單位如:學生會、畢聯會、活動中心..等,或專責單位請與本會聯墊取得授權。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會法務暨授椎部:王小詛(02)2511-0869#260 せ鄭小妣(02)2511-0869#266亦可至本會網站http://www.must.org. tw) 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或向本會之主管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查詢,戚謝 貴單位的支持與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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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MUST來函.pdf
公開演出音樂單場次表演准許證申請表.pdf
重要性一般
開始日期<無>
結束日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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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3/9/28 16:38:34
最後維護時間2023/9/28 16: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