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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輔中心 | 1.申請資格:15-29歲青年,並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獲准在台居留之陸、港、澳及外國籍配偶
-獲准在台居留並取得工作許可之無戶籍及無國籍之人民
2.獎勵標準及金額:可依不同級別申請「A證照獎勵金」及「B就業獎勵金」,同一級別各以1次為限。
3.各級別獎勵金如下:
(1)甲級:新臺幣2萬元整。
(2)乙級:新臺幣1萬元整。
(3)丙級或單一級:新臺幣5千元整。
4.計畫相關資訊詳附件。 | <無> | <無> |
112E007582-E02.pdf 112E007582-E04.7z | 一般 | <無> | <無> | 6 次 | 2023/7/5 9:28:5 | 2023/7/5 9: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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