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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輔中心 | 1.適用對象:設籍或學籍為彰化縣且年滿18歲至29歲以下青年,並為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2.申請資格:青年學生於在校最後一學期透過「彰青創薪實習站」或其他求職平台尋找實習職缺並面試媒合成功後,逕至企業實習,於畢業後繼續留任原實習企業就業,且薪資達新台幣(以下同)2萬8000元以上,連續受雇同一僱主滿30日以上,即可檢具申請文件向彰化縣政府申請。
3.計畫詳細資訊,請見網站連結。 | <無> | https://events.104.com.tw/chcg/20230118/ | | 一般 | <無> | <無> | 9 次 | 2023/2/16 9:8:48 | 2023/2/16 9: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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